闲置资产调剂的范围:
1.因教学、科研等变化,较长时间内不再使用的物资、设备;或者因升级换代替换下来的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的物资、设备;或者因性能下降,不能在原定用途上继续使用但又不符合报废条件的物资、设备。
2.购置后未投入使用且时间超过一年的物资、设备。
3.无使用记录停用时间超过一年,短时期内无使用计划的物资、设备。
4.长期闲置的其它物资(含耗材)、设备。
5、满足教学需要后,富裕的暂不使用的物资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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