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昆明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资实通字〔2023〕17号)文件,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及精细化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好教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开展固定资产集中报废申报处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条件
1、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固定资产使用最低年限,且在“昆明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净值为0的资产。
(1)设备损坏已不能正常使用;
(2)技术落后,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
(3)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
2、在安全、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又无改造价值的。
3、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设备。
4、巡视整改盘亏的资产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报废资产填报、处置流程
1、资产保管人登录“昆明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仔细核查本人名下资产,根据报废条件,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资产提交报废。
2、资产管理员对照《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和资产报废条件,审核保管人提交的报废资产,符合条件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审核汇总,提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报废申请退回资产保管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的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员打印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及清单,报部门负责人并组织院级报废鉴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校级报废鉴定。
4、校级报废鉴定完成后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鉴定结果报学校审核。
5、同意报废的资产,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和公开拍卖。
三、报废处置申报时间
为保证学校资产报废工作完整性、有序性,避免错过时段延误报废,经研究决定,2024年下半年资产报废工作共进行两轮:
1、第一轮:网上申报及上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
2、第二轮:网上申报及上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5日。
因报废审批、处置后续工作较多,请各部门严格把关,规范审核,按时申报,过时将不在本通知公告时间段进行处置。
四、报废资产处置联系人
地点:呈贡校区办公大楼404室资源共享及配置管理科
联系人:呈贡校区: 陈老师 644875073@qq.com
莲华、新迎校区:范老师 17814477@qq.com
电 话:65916983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资产报废工作量大,报废程序较复杂,请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并要求保管人、资产管理员按时填报、审核,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好申报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提交报废资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2、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好审核关,避免审核不严导致工作重复,错过报废时间。对多次审核退回的部门,将不在该批次进行报废。
3、各部门进行报废资产院级鉴定时务必落实报废资产的账物相符,报废资产的存放地点,校级鉴定时如发现账物不符或长时间找不到设备存放地点,学校将停止该部门的资产报废工作,待整改完成后纳入下一批次报废。
4、报废资产未经审批,严禁私拆零部件挪为他用。
5、报废资产严禁院级审核时同意报废,校级鉴定时不同意报废的情况发生。
6、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做到物尽其用,严禁将尚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报废。
7、学校集中报废处置前,各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好待报废资产,为便于处置,要尽可能相对集中存放,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8、资产报废处置过程中,如发现资产闲置,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校内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9、含有、存放或接触过剧毒品、危险品、带放射性物质的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明确标注说明。
10、确保报废鉴定表纸质版、电子版、实物的数量、金额等相互匹配。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