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能

2024年04月22日  点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统筹房屋及设备资产监督管理、资源配置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以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优化资产资源配置,落实资产监管责任;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及环保管理。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房屋资产管理

1.制定学校房屋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房屋资产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国有资产报表与数据;

3.负责学校房屋资产配置、处置报批手续;

4.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界定、土地使用权证管理及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房屋资产建账、销账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房屋资产及相关资产调剂配置,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设备资产管理

1.组织实施设备资产的立项申报、验收、建账、调拨、维护、维修、报损、报废处置等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仪器设备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无形资产管理

负责学校土地、软件类无形资产的管理,协调其他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资产调查统计、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牵头做好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负责实验室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整理上报等工作;

3.负责校基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

(五)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建立资源共享平台;

2.制定并落实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办法;

3.研究制定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搭建开放共享平台,创新开放共享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并建立开发共享机制。

(六)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1.制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2.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3.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知识与业务的宣传与培训;

5.负责化学试剂、实验用药品、教学用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审批、申报、报废处置等工作;

6.负责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年报与年检等工作。

(七)本科实验教学材料管理

负责组织做好本科教学实验材料计划申报、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二、牵头职能

1.牵头负责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长期贷款项目的组织申报、执行等工作;

2.牵头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工作。

 

关闭